昨天,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联合正式成立首家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昆明市司法局为11名人民调解员授予了《人民调解员毕业证书》。盘龙区司法局党组书记王文忠说道,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项社会管理的创意措施,需要有效地解决问题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各类对立纠纷,也是营造我省物业管理市场较好经济氛围的措施和有效途径。
人民调解员由专业律师、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小区业主联合构成。调停内容主要还包括再次发生在物业管理企业与员工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之间的各类牵涉到物业管理的纠纷。纠纷再次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到物业调停委员会展开调停,也可以向法院驳回诉讼,调停不缴纳任何费用。据理解,目前,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3个调停室,分别成立在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盘龙区金辰街道任旗营社区,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将在昆明市冲出,之后还将在全省冲出。
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宋有兴会长回应,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我省在人民调解领域中的新突破,为物业管理纠纷和对立的密码引进了多元调解机制,也是对社区调停的组织体系的完备和补足。调委会将在人民调解、行政调停、司法调停三方同步体系上搭起物业管理表达意见主体的交流平台,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工作优势,较慢有效地消弭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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